湖南文理学院“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类别: 学校文件  点击数:  录入时间:2016/05/20

        湖南文理学院“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教育系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教发〔2016〕15号)精神,为加强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对损害师生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整治和查处力度,切实维护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学校决定由党委牵头、校纪委具体组织协调,在全校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部署,以“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为突破口,坚持多管齐下、标本兼治,着力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做到“排查一批问题线索、查办一批典型案件、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出台一批制度规范”,确保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对象。重点整治校属各单位存在“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的党员干部、工作人员。
   (二)重点问题。重点查处和纠正发生在师生身边、损害师生利益、师生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整治各项教育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重点整治国家奖助学金等教育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着力整治师范毕业生就业专项补贴等惠民资金账户和拨付管理不规范,补助资金发放不及时问题,严肃查处滞留、截留、挪用惠民资金等违纪违规行为。
   2.整治违规招生及乱收费行为。严肃查处各种违规招生、办学及其乱收费,违规转学、转专业、重修、补修收费行为。整治无办学许可和超计划招收、联合或委托中介机构办班、未经批准异地举办学历教育。集中整治以中外合作办学为名乱收费。
   3.整治管理服务工作人员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学校管理服务工作人员在办理事务中滥用职权、吃拿卡要、欺压师生等问题。
三、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从本工作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16年12月16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5月10日前)
   1.成立机构。5月10日前学校成立湖南文理学院“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校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党委书记和校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和校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党政办、组织部、纪委监察处、学工部、教务处、招就处、财务处、保卫处、国际交流处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校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校专项整治办),专项整治办设在校纪委监察处,校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
   2.制定方案。5月5日前校专项整治协调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3.部署启动。5月20日前学校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二)清理核查(5月11日—6月5日)
   按照“党委牵头、纪委协调、分级负责”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全校开展各类惠民资金大清理、损害师生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大起底”。
   1.全面自查。校属各单位按照学校专项整治部署要求,组织本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各单位自查自纠情况于5月31日前书面上交校专项整治办公室。
   2.问题核查。学校纪委对全面自查中发现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及时进行核查处理。
   3.汇总分析。学校专项整治办按省教育厅的要求,对各单位全面自查、问题核查等相关工作情况、数据按月进行汇总分析、上报。
  (三)重点督办(6月6日—11月30日)
   1.重点督办。学校专项整治办确定一批重点单位,分期分批交办、督办、查办一批重点问题线索。学校将畅通监督渠道,利用党风廉政建设意见箱、电子信箱、教育阳光服务平台等渠道,引导广大师生参与监督。
   2.单位抽查。学校专项整治办组织力量对问题线索核查处理和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及时抽查。对问题严重、工作不实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问责,典型案例在全校进行通报曝光。
  (四)总结规范(12月1日-12月16日)
    1.整章建制。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和监管方面的漏洞,校属各单位进行分析整改,健全完善并出台相关监督和管理制度。
    2.全面总结。学校专项整治办认真总结、评估专项整治工作效果,形成总结于12月16日前上报省教育系统专项整治办。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校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专项整治工作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并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评估内容。
  (二)加强协调。建立健全专项整治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党委的主体作用和纪委的监督执纪作用。建立健全有关问题线索排查、涉纪涉法线索移送等协作机制。建立问题线索台账,按照本级受理、上级交办等类别进行逐件登记,实行动态监督监察和管理,做到件件有回音。建立专项整治工作调度、通报制度。
  (三)快查快结。校纪委通过自办、督办方式,加大线索查处力度。简易案件的调查处理原则上不超过1个月,对重要案件,严格遵守纪律审查时限规定及相关要求,及时认真办理。
  (四)严肃追责。对“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零容忍”,收到反映就认真核实,发现问题就及时查处,形成有力震慑,确保实现专项整治预期目标。严格坚持责任追究制,对整治不到位、工作走过场的,将严肃追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五)按时上报。校属各单位严格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及时报送相关材料、表格到学校专项整治办公室,11月30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 湖南文理学院党委宣传部 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洞庭大道3150号 邮编:415000 电话:0736-7186255

Copyright © Hunan University of Arts and Science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现代教育技术中心